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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赠送游玩船游维多利亚港,价值168元; (特别备注:赠送参观项目为我社丰富行程特色的促销回馈行为,为无附加条件赠送,未核算进成本费用。如游客自身原因不参加赠送项目,或因堵车、天气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赠送项目不能安排或成行,费用不退,亦不能等值交换其他景点。 包含:
1、航班:杭州/惠州(往返)经济舱机票(含机建燃油税,机票开出后不得更改签转,如遇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或临时取消我社定位等,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 2、景点:行程景点第一大门票(所有门票打包价、任何证件无优惠)。 3、交通:广东/香港/澳门当地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座)。 4、住宿:酒店如下 (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深圳:德金花园酒店或同级携程四钻酒店 (酒店含早) 香港:青逸/华逸/张奥伟/奥斯/远东丝丽或同级携程三钻酒店(酒店不含早餐,安排打包早餐) 珠海:华发商都Ramada Encore华美达安可酒店或同级携程四钻酒店 (酒店含早) 广州:鼎舍酒店或同级携程四钻酒店 (酒店含早) 巽寮湾:融玺度假酒店或同级携程四钻酒店(酒店含早) 4、用餐:4早餐+1港式打包+5中餐。(行程上所列膳食50元/人;港式特色餐、海鲜客家菜、广式乳鸽宴、烧鸭宴、啫啫煲) 5、服务:地接导游服务费及旅行社综费。 不含:
1、港澳通行证办证费用(客人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原件到户口所在地出入 境管理处办理)(请办理有香港 1 次签注和澳门 1 次签注有效港澳通行证),若因证件及自身原因无法 出行产生损失自理。 2、个人消费及行程外自费项目(行程中及景点中有商贩贩卖本地特产商品,此购物不算旅行社安排, 跟旅行社无关)。 3、景区内用车及景区内项目。 4、单房差600元。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航空保险 (建议购买) 。 6、因气候或交通延阻、罢工、公共交通故障、延误、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旅游费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 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 如特殊门票、游船 (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2) 行李托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 (件) 费。 (3) 各项个人消费, 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参加的自理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通讯、 烟酒饮品收费电视等。 儿童:
无 购物:
澳门手信店为当地土特产、不算购物店(景区自营商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购物店范畴内) 自费:
无 其它:
参团须知: 1: 3-69 岁(70以上客人请家属陪同并签立老人旅游免责承诺书;75岁以上不收,年纪太大不能买保险 ,如客人一定要参加请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家属签立老人旅游免责 承诺书) 2:报名提供准确名单及客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效港澳通行证有照片页和香港澳门签注页复印件各一份。 3:如遇临时不去的客人,所有费用不退,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客人自行承担。 4:为了你的安全,全程严禁脱团。 5:请客人检查港澳通行证香港、澳门两地签注 ,如因证件问题未能出行,我社概不负责,损失自理。 6: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及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 ,旅行社在扣除已经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7: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口述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都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8: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意外和财产损失的,旅游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游览项目增减变更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其内容为本人在无外力干扰及正常精神状态 下真实意愿之自愿申请并签属。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本人愿意承担变更后所产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及责任。 海关提示: ◆ 乘客随身携带液体类物品将被限制,包括液体,胶化物,液化气体将被限制带入机舱。 ◆ 每位客人限免费托运行李一件,重量不得超过 15 公斤。 ◆ 如携带摄像机,可拆装镜头的照相机等物品应像海关申报 ,每位旅客可免税携带烈酒一瓶香烟 200 支。 ◆ 禁止带入境物品:1)植物、热带水果、干果;2)枪支、弹药、毒品、黄色书刊;3)象牙、裘皮制品;4)大件红 木 家具及工艺品未经报关不得带回,但是可以托厂家托运回来;出境注意事项:国家公务员(如公、检、法、司 等)、 军人不能穿制服出境,也不能将有代表国家主权的徽章、证件(如工作证、枪支证)带出境; ◆ 下列物品禁止携带出境: 1.植物、热带水果、干果、象牙、裘皮制品; 2.严禁带枪支、弹药、毒品、黄色书刊等国家规定的严禁物品出境; 3.大件红木家具及工艺品未经报关不得带回,但是可以托厂家托运回来; 4.检、法、司等军人不能穿制服出境,也不能将有代表国家主权的徽章、证件(如工作证、枪支证)带出境; 5.出境可携带外币按规定不能超过人民币 20000,美金 5000 元或港币 38000,如超额携带,一经查出责任自负; 6.入境时,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相关手续: ①.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②.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元(含 5000 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③.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 2000 元的物品; 4.酒精饮料超过 1500 毫升(酒精含量 12 度以上),或香烟超过 400 支,或雪茄超过 100 支,或烟丝超过 500 克; ④.人民币现钞超过 20000 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 5000 美元; ⑤.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及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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